机构简介:

甘井子区发展改革局

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;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、措施和方针、政策,并组织编制全区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;综合运用经济、法律和政策等手段,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(规划)的实施。

(二)综合协调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。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目标及措施,协调平衡地区布局,提出地区经济发展战略;组织制定全区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,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;搞好资源开发、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。

(三)研究提出全区投资和建设领域的方针、政策和措施,组织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、长期发展计划,审批限额内的基本建设、房地产及外商投资项目;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,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;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,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;承担有关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。

(四)宏观管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,调控国民经济运行,分析研究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;分析研究国际、国内及区内外经济形势,及时提出政策建议;负责全区宏观经济的预测、预警工作;管理区政府信息平台;做好全区国防经济动员工作。

(五)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发展战略,组织编制全区农业年度发展计划和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节约农业资源、生态保护规划;审批、申报农业建设项目。

(六)组织编制工业、能源、交通年度发展计划及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港口码头建设总体规划,能交基金项目计划;审查、申报限额以上工业、能源、交通项目。

(七)组织编制全区第三产业年度发展计划及中、长期规划,各类生产要素批发市场的发展规划;规划、引导全区市场体系的建立,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。

(八)组织研究和编制全区高技术产业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,提出科技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、重点及相应的政策措施。

(九)研究提出全区对外贸易、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,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措施;编制全区利用外资、对外贸易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,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。

(十)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和战略,做好教育、文化、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;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、相互促进的政策。

(十一)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改革试验区的统筹规划、综合管理、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。

(十二)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价格改革、调控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、规章。

(十三)建立价格监测制度,对重要的商品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,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和监督,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。

(十四)负责副食品价格调节资金的征收和监督检查。

(十五)负责对辖区内涉案物品和道路交通肇事车辆的认证和评估。

(十六)完成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电话:86652283